在去年 11 月,币安与美国司法部(DOJ)、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(CFTC)、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(OFAC)、金融犯罪执法网路部门(FinCEN)等达成和解并认罪后,法院在昨(23)日正式批准了这些机构与币安先前宣布的认罪协议,要求币安支付 43 亿美元罚款,正式成为加密货币刑事案件中有史以来最大的罚款案例。
币安发言人:已显著执行认罪协议
据 The Block 报导,币安发言人在声明中表示:
币安对公司过去的行为承担责任,并且在采取认罪协议条款要求的措施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。
我们很高兴将此事抛诸脑后,继续走在成为世界上最值得信赖、最安全的数位资产交易所的道路上。
作为协议的一环,美国司法部、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路都要求币安任命「独立监察员」,美国司法部要求独立监察员需至少维持 3 年,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路则要求 5 年。此外,币安还需任命一位新的 CEO,这已经由具有丰富监管经验的 Richard Teng 接手。
16 日时,彭博引述知情人士报导,币安的独立监察员可能会由负责 FTX 破产案的纽约律师事务所 Sullivan & Cromwell 升任,该事务所合伙人、前联邦检察官 Sharon Cohen Levin 可能会领导对币安的监察团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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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美国 SEC 的诉讼还未结束
不过,币安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的诉讼仍在进行中。去年六月, SEC 起诉了币安母公司 Binance Holdings 、赵长鹏、币安美国(Binance US)等,向被告提出 13 项指控,指称被告经营未注册交易所、非法向美国投资者提供和出售证券、不当处理客户资金…等。
币安试图驳回 SEC 诉讼,1 月 22 日时,其与 SEC 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针对此案进行为期 4 小时的听证会,并援引「重大问题原则」,该原则规定,一个机构要发布具有重大经济或政治影响的规则,需要获得国会明确指示才可这样做。
然而,法官 Amy Berman Jackson 对币安的立场提出质疑,她询问币安律师,如何认为 SEC 无权将证券法适用于加密货币,且他不认为此案适用重大问题原则,最终法官尚未决定是否同意驳回此案。